第118章 识骨辨源-《法医追凶实录》
说不定里面有炸弹,我们立马退开,夏侯拿出工具箱穿上防爆服靠近包包,拿出控制器使用拆弹机器人把包包打开,接着往里面检查,透过屏幕,夏侯看到了一些端倪:“是毒气瓶。”
“又是毒气?之前我们就因为这个差点嗝屁了,可我记得那是上一次的案件吧?”杜玉婷说。
大家对上次的事情都有印象,提起这个,一旁的李巧蝶就提醒道:“夏侯老师,你马上处理一下!”
“放心,这事儿难不倒我的!”
李巧蝶现在正式成为了夏侯的徒儿,不过她不喜欢叫师父,就叫老师了,一会儿后夏侯把毒气瓶装进了一个特制的瓶子中危险就解除了,我们让人守在附近,接着继续往加工厂内部深入,沿途又发现那女人的高跟鞋足迹,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众人立马停了下来,因为我们再也走不动了,一处车间的泥土地上,错综复杂的分布着不少的骨骼。
当时我们的脑袋就直接开始自行脑补,同时我们都让法医先检查着,并且赶紧穿戴好勘察装备,由于我们是踏入进来后一段时间才发现骨骼,都怪我们不小心,现在使用勘察踏板也没意义了。
“赶快让支援过来!”
何笙吩咐了一句后,继续在周围搜查,我和苏雅馨等人保护现场,高明强检查附近的足迹和血迹,我蹲在地上一块块骨骼地拿起来,心想这些骨骼当中其中肯定就有许沛丝的吧?也不知道其他人是谁,这里的死者和之前车祸的案子有联系吗?
没想到之前的案子都没什么头绪,现在又死了……我计算过这里的骨骼,按照我的经验这里应该埋葬着5个人以上,这些人的死会不会跟午夜终点站这个节目有关系?
思考了一大堆,苏雅馨和小董已经把骨骼进行了一系列的分类,法医在面对横七竖八的骨骼时,第一时间要做的是分离出动物和人类的,接着就是要把不同身份的人的骨骼归还到这些死者的身体上,是这个人的必须放到他或者她的身边,决不能搞乱,不然到时候对判别尸源会造成非常麻烦的影响。
骨骼暂时只能在这里进行简单分类,具体还得回到法医科,这种程度骨骼在殡仪馆是解剖室的没有办法了,就初步分析,苏雅馨说:“根据骨髓腔和骨干皮质的损害程度,这些人死亡的时间应该很接近,大概有1年左右了。
坐骨指数88.322判定是男性,股骨最大长度分析,他的身高在175左右,如果是从肋骨形态考究,那年龄应该是25到33之间,这种尸骨很难判断死因,除非伤口深入到骨骼,这里的泥土都提取吧,拿回去化验。”
小董却好奇地问:“那是为什么啊?”
“人体在死后会被分解,这个时候如果当初死者身上有一些有毒成分,都会被一起残留在土壤中,因此法医检测这些土壤就能检测出一些有毒成分。”
“提取土壤最佳位置是尸骨的肠胃、腹部的位置。”我提醒了一句,小董立马行动起来,这家伙还真是得多点实践,不然这样干法医下去够呛的。
平时纸上谈兵就算了,有时候甚至教科书知识都不怎么扎实,幸亏她心理素质强,面对尸体能气定神闲。
加工厂没有再发现什么有用的痕迹,那神秘的女人也逃跑了,当时何笙就猜测道:“她肯定是早就想逃跑的,临走之前故意留下那包包打算陷害我们,要不是夏侯,这才我们估计要遭殃,现在只能从最靠近这里的路口监控追踪了,除了法医队外,其他人跟上我,我们继续追踪!阿敢你们好好检验这些尸骨吧,尽快确定尸源!”
“是!”
大家答应着,各行其职,我们把骨骼打包放进裹尸袋,运尸车来了后就陆续送上,我临走的时候在加工厂这到处观察了一下,但都没什么发现了,就算有,痕检会做好的,我还是好好验证尸骨吧。
回到公安局,骨骼们都全部来到了解剖台上,我们把几张解剖台合并起来,接着打开了强光灯,把周围照射得极其明亮,拿出卷尺和放大镜等工具,开始先把骨骼进行深入分类,直到五具骨骼分别排开,并且分别贴上标签,写上了编号,我先把一号尸骨的颅骨浸入到无水乙醇中,把牙齿也同样操作,半个小时后,颅骨的牙座位置、牙齿牙根颈区域,开始发生了淡橘色变化,这是一种石竹样的改变。
“玫瑰齿!”小董看了一眼就说道,我颔首,这代表死者有可能是死于机械性窒息死亡的,但对于玫瑰齿的死者一定就是这种死因的事情,存在争议,玫瑰齿是窒息死者由于窒息过程中缺氧所致的牙龈黏膜毛细血管出血而浸染牙齿,在牙颈表面可出现玫瑰色或淡棕红色。
各种死因非腐败组即刻取牙观察均未见玫瑰齿现象,但置酒精中浸泡后均逐渐出现玫瑰齿现象,并在浸泡4h后玫瑰齿颜色显著腐败组取牙齿后即刻观察均见玫瑰齿现象,置酒精浸泡1h后颜色不改变腐败组较非腐败组颜色明显。
尸体玫瑰齿现象与死因无关,不能作为法医学鉴定死因的依据。
窒息死者的牙齿因牙髓血管破裂出血,在齿颈部表面出现玫瑰色(或淡棕色),经酒精浸泡后其色泽更为明显,这一特点称为玫瑰齿。”
“额,那我们研究这个有什么用啊?”小董疑惑道。
“可以作为一个参考,但这不能作为证据,但很多时候法医也会因此犯下先入为主的局面,老是朝着窒息死亡的死因分析,因此导致对死者的一些情况的误判。”
“呃……你是指好像我这样的菜鸟吧,陈法医你肯定不会了。”
我没有回答,对着那只有两个黑洞的男性骷颅头,那一排排玫瑰齿在上面分布着排列得就如同一些变质的玉米一样,我当时直接就放弃了一种食物:玉米!